[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情况汇报]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19-09-24

当前,环保领域的积弊不亚于一些地方官场的腐败。下面是语文迷小编整理的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欢迎大家阅读!

【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1】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工作部署,根据《福建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宁德市环境大检查工作方案》的文件要求,福安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现将福安市环保局2016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环保大检查开展情况

㈠精心组织,周密部署。

为加强环境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开展,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福安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安政办〔2016〕51号),对大检查的总体要求、检查内容、检查方式、时间安排及工作要求作了明确要求,下发福安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单位贯彻执行。2016年以来,市环保局按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组织执法力量,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以及建设项目违法问题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和整治。

㈡以环保大检查为契机,加强日常环境监管。

2016年以来,市环保局以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为契机,以加强日常环境监管作为工作要点,执法人员到企业开展各项工作都必须检查 三同时 落实情况、治污设施的运行情况,增强企业对污染治理的认识,自觉地落实 三同时 要求,做好污染治理工作。2016年以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312人次、车辆116辆次。

㈢开展对饮用水源的大检查及整治工作。

为切实保障饮水安全,2016年1月,集中开展了整治水源的大检查及污染工作。一是开展水环境安全大检查,对全市范围内的新建项目和工业污染源进行了现场检查;安排环境监察人员在各企业巡回检查。二是加强水源保护,组织对全市集中式供水的饮用水源及供水设施进行了全面监测调查,确保供水安全。

㈣多部门协作,开展对船舶行业的专项检查。

2016年7月,市环保局、经信局、海事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湾坞镇、甘棠镇、赛岐镇3个乡镇的12家船舶企业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船舶拆解和船舶修造企业的生产现状和环保设施情况。其中环保方面,主要检查涉及废水处理措施、固体废物处理措施、规范化排放口建设、厂区管理和环保管理制度等;海事部门主要检查海上污染防治措施。通过此次联合检查,督促各船舶企业做好环保工作,

指引、促进我市船舶行业发展起到。

㈤环三都澳区域 五小 三高两低 专项排查工作。

2016年8月,由市政府组织,市环保局牵头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环三都澳区域 五小 (小造纸、小钢铁、小建材、小电镀、小制革)及 三高两低 (高消耗、高污染、高危险、低产出、低效益)企业专项排查工作。组建三个检查组奔赴赛岐镇、甘棠镇、下白石镇、溪尾镇、湾坞镇及福安市经济开发区开展排查工作。排查工作按照排查责任和排查目标,对我市环三区域范围内的 五小 和 三高两低 企业进行摸排,共计排查31家相关企业。对排查出的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环保措施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求其限期整改,相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㈥开展 清水蓝天 环保专项行动。

为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在省环保厅、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下,2016年9-10月,我市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 清水蓝天 环保专项行动。专项行动以来,执法人员对我市涉重企业、 十五小 企业等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展开全面排查。此次专项行动,共排查2家塑料米加工厂、2家电镀加工作坊、1家违法排污的造纸厂、1家违法排污的养猪场,市环保局对相关违法企业依法采取了查封措施,进入立案程序,同时对严重污染企业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一步处理。通过此次 清水蓝天 环保专项行动,有力地震慑了一批环境违法行为。

㈦集中整治和查处重点行业的环境违法问题。

2016年环境保护大检查以来,市环保局加强对违法企业的环境监管,特别是加大对涉及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的重点监管行业企业的监管和查处。2016年以来,市环保局相继对福安市华泰铝业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进行立案处罚,均处罚完毕,共计罚款108万元。通过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环境监管,督促企业落实环保措施,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㈧认真办理群众投诉、解决热点难点问题。

12369 环保投诉热线是监察大队联系群众、为民解忧的窗口,我们按照 有诉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 的要求,认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对待群众的投诉,做到及时受理,查处到位,努力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热点难点问题。2016年以来, 12369 共计受理投诉202件,查处202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2016年以来,市相关部门在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面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环境违法还时有发生、环境安全还存在隐患等等,还需要做许多艰苦细致的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在推进工作的同时,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问题,将集中力量,重点解决。对违法企业依法查处,确保执法到位,提高执法监管能力。

【环保督查工作情况汇报2】 2016年,我县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精神,并结合实际制定了《秀山自治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严格按照 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 的总体要求,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自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在环境保护 四清四治 专项行动工作基础上,积极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责任,认真自查自纠。一是结合环境监管网格化工作,夯实日常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能力建设等工作基础,建立健全监管执法长效机制。二是以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全面排查整治环境污染为抓手,通过严查、严处、严管,及时排除环境安全隐患,切实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三是充分调动四级网格监管人员全面推进大检查工作,累计出动监察人员1548人次,巡查企业764家次,涉及企业740家。巡查饮用水源地25个,纳入 四清四治 整治的畜禽养殖31个。查处违规企业57家,其中:责令停产治理4家,已整改完成3家,1家正在整改中;责令整改企业53家,已完成整改49家,4家正在整改中。立案件查处案件32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27件,共处罚金73.2万元(其中:夜间建筑违法施工案件7件,12个月内二次违法被处罚案件2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案件3件),剩余5件正在调查中。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是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批建不符、备案滞后、未批先试、擅自投产、久试不验等环境违法行为,对未执行环评 三同时 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改正。对达不到整治要求的高能耗、高污染企业,启动倒逼机制,依法予以关停;二是严厉查处无证排污、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推进许可证全覆盖。对未取得有效排污许可证的,责令停止排污、限期补办手续;三是清理行政审批事后监管点,强化全过程管理。明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试生产审批、 三同时 验收、许可证申报审查、核发许可、证后监管、风险源评估排查和整治、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和排污情况等监管点的监督检查流程,规范监管职责和权限。对不符合规定或监管不到位的进行调整或补充,及时消除监管盲点。

(二)严查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一是依据统计数据,全面排查污染源。采取明查、暗访、夜巡等多种方式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国控重点排污单位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以及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电解锰、水泥、建材等高污染行业重点排污企业及矿山采选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环境守法情况,有效杜绝了企业偷排漏排等违法行为;二是在高中考期间,对噪声敏感区域和考点开展24小时巡查,主要查处酒吧、建设项目施工等重点场所,共出动执法车28台次,执法人员66人次,查处2家夜间违法施工企业,全面杜绝考点100米范围内和噪声敏感区域噪声污染行为;三是深入开展 打非治违 专项行动,重点打击非法开采、违法排污等行为,清理非法开采、冶炼汞矿点1处、硅矿开采点5处、非法采石场11家,转运矿石1000余吨。

(三)开展环境风险防范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全县环境风险源环境风险管理基础信息库,强化放辐射和固废危废监管,切实抓实抓细风险防范工作,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二是对风险源企业进行风险评估,切实找准企业存在的环境风险关键节点,确定监管的重点岗位、重点环节,根据风险评估情况,督促风险企业制定管理制度、完善风险源防范设施,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有针对性地制定应急预案,目前已完成6家企业和6座尾矿库的环境风险评估;三是强化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建立隐患台账,督促企业进行全面整治,截止目前,全县累计排查环境安全隐患43个,完成整治39个,正在整治4个。

(四)开展固废危废专项排查。一是摸清家底,掌握源头。全县现有危废产生企业17家,市级以上危废重点5家、县级危废重点12家,在生产5家,停产12家;二是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1月中旬全面完成申报登记,截至10月累计转移危废174.47吨;三是加强危废企业风险防范,规范落实17家危废产生企业的应急措施。对17家危废企业进行考核,达标15家,不达标2家,抽查合格率为88%、抽查率100%;四是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全县38家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修建了医废临时储存场所,10月初建成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截至目前,共送贮医疗废物120.52吨;六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查处涉危废违法案件1起,罚款2万元。

(五)开展污染场地排查工作。成立污染场地排查工作组,对辖区已关停、破产、搬迁、储存的企业场所、已停用的集中式污染治理场所、已关闭或搬迁的加油站(附属设施)以及设置储油设备的油品储存场所、列入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名录中的企业原址场地、其他疑似污染场地等32个污染场地进行摸底排查。并针对场地土地使用权属、场地地理位置和区域面积、场地历史沿革与现状、相邻场地(地块)概况、场地土地利用规划、场地生产规模、生产工艺、原辅材料使用情况、主要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及环境事故情况等信息建立问题台账。

此外,开展饮用水源地巡查。依托乡镇(街道)、村(社区)三、四级监管网格,建立饮用水源地、自然保护区日常巡查、污染源信息报送制度。对县域25个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自然保护区内存在的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情况开展清理,有效保障了饮用水源安全。

(六)全面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一是明确执法范围、权限、程序和责任,制定、完善《环境行政执法责任制》和《环境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有力保证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得以全面贯彻执行;二是规范环保行政处罚程序,严格执行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按照《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程序规定》《重庆市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行处罚;三是完善行政处罚调查与处罚分离、重大或复杂裁量事项集体讨论、行政处罚回避、行政处罚听证、重大行政处罚备案、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等制度;四是依法及时办理各类举报投诉案件和行政处罚案件, 推进环保约谈机制,探索案前和解、案中协调,将涉及环保纠纷矛盾化解在初发阶段。六是建立环保执法联动机制,与县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分别建立了衔接工作机制。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已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27件,其中移交公安机关案件3件。

(七)坚持 零容忍 态度根除突出环境问题。一是始终坚持生态保护发展区的功能定位,树立 宁要清山绿水,不要金山银山 的发展思想,严格执行环境准入制度,对企业排污不达标的行为坚持 零容忍 态度;二是直面群众不回避问题,通过多种方式深入实地调查研究,采取院坝会等形式宣讲政策法规,面对面的听取群众诉求,以科学的决策和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消除群众疑虑;三是认真履职、积极作为、严格监管,形成工作合力,使信访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妥善化解不稳定因素。全年累计处理信访投诉201件,处理率100%。

三、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环境保护大检查活动开展以来,我县高度重视,积极完善工作举措,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回顾全年工作,仍然存在一些不足。具体表现为:一是我县企业具有规模小、数量多、成本低、分布散的 低小散 特点,企业违法成本低、流动性强,监管难度较大;二是环境保护三、四级网格监管力量薄弱,设备落后,对辖区内污染源开展日常监管针对性不强,对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判断不明;三是历史欠账较多,个别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力度不够,隐患企业中还存在部分未办理环评手续、未进行环保 三同时 验收、历史遗留固废等隐患问题,短时间难以解决。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目标,结合秀山实际,突出工作重点、突破工作难点,力争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新《环保法》,坚持依法保护、依法治理,发挥法治的引领和约束作用,运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全县环保工作步入法治化轨道;二是进一步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制,推动全县环保物联网建设,全面提升基层环保队伍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执法水平;三是突出环保专项行动的工作重点,紧紧围绕环保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重点,把主要精力继续放在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源的环境安全隐患、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等清理整顿上,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四是进一步落实联席会议和案件移送制度,健全联席会议、案件移送等机制,及时查处污染违法案件;五是加强环境监测和监控能力建设,加大重点排污企业、入河排污口、河流断面及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城镇垃圾处理场监测监理频次,及时掌握排污状况,严防偷排、超排行为发生,对整改不到位的,按规定按日连续计罚或责令停产限产,对拒不整改实施关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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